预算金额(元):74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74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自治县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安排产业供水维修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威宁自治县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安排产业供水维修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威宁自治县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安排产业供水维修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 2025 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采购文件》附件3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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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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