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建设工有限公司城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K16塔溪田冲口边坡防护工程水泥混凝土材料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塔溪田冲口边坡水毁工程位于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林镇甘溪村田冲口,在拟建城龙高速K16+545~K16+770深挖方段右侧,坡脚抢险抗滑桩+两排圆形抗滑桩方案。滑坡体上部设置第3排圆形抗滑桩,桩顶设置冠梁和双排锚索,径2.8m,桩长35m共33根桩,编号为1#-33#,其中1#-5#桩桩间距6m,共5根桩;6#-33#桩桩间距 5m,共 28 根桩;冠梁尺寸为宽 2.8m,高 2.0m,锚索的锚固段需嵌入稳定硬质岩层且长度不小于 10m;中心距路基中心线141.9m。
2.2采购范围: 城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K16塔溪田冲口边坡防护工程水泥混凝土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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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类 |
含税预算(万元) |
主要采购内容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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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混凝土 |
44.95 |
详见附表 |
符合采购人、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需求人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
2.3交货期:采购方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到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城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K16+535-K16+793(采购方指定地点);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11月;采购周期:2个月。
2.4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本次采购接受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如接受经销商或者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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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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