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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全自动分包机等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5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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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1-07 07: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14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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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文件获取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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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开标时间: |
2025-11-28 05:30:00 |
开标形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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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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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 |
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全自动分包机(2台/套)、切片机(2台/套)、半片药品辅助添加系统(2台/套)、全自动核对系统(2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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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项)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上述全部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有效。 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提供报告单位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纳税证明为税务局开具或银行缴费单/底单,如没有缴税,需提供税务零申报记录或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或缓缴证明等)和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为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或银行缴费单/底单)。 6 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7 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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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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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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