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及标准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为进一步提高网点服务水平、提升网点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网点转型,加强金融与科技融合,推动金融服务全面智慧化,赋能业务发展。我分行将按兴业银行总行综合型智慧网点建设规范为标准,拟按兴业银行总行最新标准并结合现场结构、布局情况做优化设计,设置各类智能服务设备、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的网点体验感受。
1.1.2 采购物品:叫号系统、员工信息屏、综合宣传屏、公众教育屏、理财室门牌、LED门楣屏、全彩LED户外显示屏等一系列智慧屏及配套产品。
1.2 技术要求
1.2.1 本项目按国家现阶段技术规程规范、兴业银行营业网点装修设计标准手册及设计要求进行定制和验收,智能显示屏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1.1.2 要求所采购物品能兼容接入现有的兴业银行总行大屏数字化管理系统。
1.3 服务要求
1.3.1 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分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行提供安装、配送及售后等相关服务。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含)年。
1.4.2 在三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合作网点。
1.4.3 具备相关设备销售资质。
1.4.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5 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国内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光大、民生、平安、华夏、广发、宁波、江苏、上海、北京、南京)合作开展与本项目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5-11-07 18:00;寻源截止时间:2025-11-1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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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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