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5 08:00:00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食品产业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城头镇后俸村
建设规模:1.9亿元
建设工期:600日历天
本次招标的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6013型塔式起重机3台、每台10个月;200/200型施工升降机9台、每台8个月(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取证、日常操作、维护保养)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后俸村
交货期:2025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根据施工现场施工进度及租赁合同签订时间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资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资质,在福建省建机一体化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单位。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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