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老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裕安段)初步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请登录)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六安市老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裕安段)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主要内容为实施更新改造供水管网约325.62 千米,更新改造输配管网约8.6千米,更新改造室外消火栓541个和计量设备58028个,更新改造二次供水泵房设备160台及加压泵房3座,配套供水管理系统、智能管控平台等,总投资约3.18亿元。本次为初步设计招标,初步设计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4.5万元。
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十、设计周期: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最终成果)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包含分支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 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 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 60 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
(1)本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评审等;
(2)所有成果文件必须保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含于投标报价,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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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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