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控源截污工程)二阶段(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控源截污工程)二阶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控源截污工程)二阶段监理(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山区锡北镇、东港镇、羊尖镇、云林街道。
2.1.2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网改造、雨污水管道翻建修复及雨污混接改造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73万元
2.1.4 计划监理期限:300日历天。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网改造、雨污水管道翻建修复及雨污混接改造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项目总监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7月~2025年9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连续缴费证明)
(3)其他: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配备不少于6人,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2人,监理员3人,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内附 2025年7月~2025年9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年7月~2025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换证,提供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换证接受材料。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开工日期延误超过6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3 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6:0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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