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0000.00)
采购需求:
胜浦街道、唯亭街道、斜塘街道动迁社区共需更换54台电梯,其中胜浦街道37台,唯亭街道8台,斜塘街道9台。采购内容包括:所需新电梯及其运输、卸货、安装(包括安装、调试、装修所需辅材、工具、人工)、旧电梯拆除清运、旧电梯井道、厅门等多处修复等有关服务、质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生产,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交付业主使用。54台旧电梯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并清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始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计划完成日期为2026年4月4日;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书面或邮件通知为准,完成日期对应后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制造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制造单位的对应许可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安装、维修应取得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同意,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制造单位对应许可证书扫描件、代理商(经销商)的对应许可证书扫描件及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同意的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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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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