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52.2万元。
3.项目概述:电子回单柜系统于2010年正式投产上线,有效支撑了我行渠道服务。2022年,按照新核心工程统一部署,电子回单柜系统完成配合新核心系统群改造,并同步上线投产,进一步提升渠道服务能力。本项目涉及两项需求:一是为落实行业监管要求,根据行内全栈式替代的总体工作部署,电子回单柜系统需完成基础软硬件替换工作,要求在完成新增功能目标、业务要求不变、性能指标不下降的要求下,完成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全栈式替换,并适配红莲花浏览器。二是响应客户和总分行需求,完善账户登录等7个系统功能,提高使用体验。本项目要求电子回单柜系统完成上述需求后,应确保兼容行内现有电子回单柜,并在项目建设及二线支持内持续配合新采购电子回单柜接入,配合完成相关测试。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响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谈判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响应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交流、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
(7)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交流材料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须具备CMMI3级或以上资质。
5.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7日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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