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采购计划编号 : /
1.3 征集项目名称: 鹰潭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部分食材采购项目
1.4 征集项目简介:
本项目三个采购包为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部分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内容为采购包1生鲜蔬菜类配送、采购包2猪肉类配送、采购包3冻品(专指海鲜冻品)配送。供应食材以采购员在前一天在微信群以微信通知的方式下发第二天的“食材采购计划单”,保证每日配送新鲜食材。
本次采购包1共取前6名供应商入围,前6名入围供应按二次竞价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本次采购包2共取前2名供应商入围,前2名入围供应按二次竞价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本次采购包3共取前2名供应商入围,前2名入围供应按二次竞价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二次竞价具体操作为采购包1六家,采购包2两家,采购包3两家分别在规定周期内报价,以最低价中标的品目供应商为该品目入围供应商;如没有报价的品目为弃权品目;如只有一家报价的供应商则直接定义为该品目供应商;如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根据整体中标比例分配均匀入围供应商。
三个采购包用范围:本次框架协议征集人的范围是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征集人的范围作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定。
1.5 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5.1 满足以下条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5.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分包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2: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个月)《检验检疫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采购包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6 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线下采购,投标人线下获取征集文件及专家线下进行评审。
1.7 征集文件获取时间
1.7.1 征集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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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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