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本溪市
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发改发〔2025〕2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
标人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 DN300 雨水口连接管 4507 米;改造 DN600 雨水 管 911 米;
改造 DN800 雨水管 8103 米;恢复人行道 38016 平方 米;恢复沥青路面 7418 平方米;恢复
检查井 267 座;维修排水 沟挡土墙 4868 米;拆除新建排水沟挡土墙 4458 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6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04 月 30 日;
标段名称: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
标段编号:E210500ET07000001001001。
标段类别:施工。
招标范围:
挡墙、车行道、人行道、排水沟、排水管线等。
标段合同估算价:1473.53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
保函(保险)。
2.3 其他: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2、免责
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可参加本次投标。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4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本溪市
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发改发〔2025〕2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
标人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 DN300 雨水口连接管 4507 米;改造 DN600 雨水 管 911 米;
改造 DN800 雨水管 8103 米;恢复人行道 38016 平方 米;恢复沥青路面 7418 平方米;恢复
检查井 267 座;维修排水 沟挡土墙 4868 米;拆除新建排水沟挡土墙 4458 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6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04 月 30 日;
标段名称: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
标段编号:E210500ET07000001001001。
标段类别:施工。
招标范围:
挡墙、车行道、人行道、排水沟、排水管线等。
标段合同估算价:1473.53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
保函(保险)。
2.3 其他: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2、免责
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可参加本次投标。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4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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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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