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库房分散类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30229.1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030229.1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库房分散类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30229.10
简要规格描述:库房分散类物资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具体内容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 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特别提示: 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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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8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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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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