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2026年现金类业务(自助设备装清钞、现金清分、金库业务)外包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5.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已满(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查询打印页面:
(a)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ldquo;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rdquo;及ldquo;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rdquo;的截图。
(b)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有关ldquo;失信被执行人rdquo;查询的截图。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ldquo;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dquo;的截图。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不完整或截图错误,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网上查询,由评审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5.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0本项目授权委托证明:
(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5.12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5.1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14投标人必须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符合人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反假货币鉴别能力(提供承诺函)。
5.15投标人实施清分业务的金库及场地必须通过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并取得公安部
门发放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明(提供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1月06日17时30分起至2025年11月16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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