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疆巴州分公司车商业务部LED大屏广告项目
1.2 采购范围:通过LED大屏广告媒介,宣传公司个人产品使广大客户加深对公司的印象,同时推动新车和次新车续保业务发展,提升车险市场份额,让有购置新车和提前续保车险意愿的客户,优先选择我公司购买保险。
拟定1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协助开展广告策划实施,其中包括:活动广告视频制作、广告视频发布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广告播放之日起9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甲方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人保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人保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人保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2.7投标人与人保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人保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人保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人保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8 其它资格要求: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时至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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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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