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4标段(螺溪镇、禾市镇)
三、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境内
四、工程概况:螺溪镇:原有店招拆除,墙面喷刷涂料等。禾市镇:墙面抹灰,店招刷
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16855707.14 元。
八、招标范围:螺溪镇:原有店招拆除 2452.02㎡,新建店招 2462.66㎡,墙面喷刷涂料 6495.7㎡,空调外罩 363 个,树池砌筑 20 个栽植乔木 309 株,铺种草皮 7162 ㎡,栽植灌木共 516 株沥青混凝土加铺 24565.03 ㎡,水泥混凝土19234.05 ㎡,安砌侧(平、缘)石 6616.79m,中杆灯178套,电力电缆 3338.16m,交通监控 10 台,混凝土井18座,塑料管775.31m。禾市镇:墙面抹灰4500㎡,店招刷漆 523.92 ㎡,空调外罩350个,树池砌筑226个,栽植各种乔木共263株,栽植色带232㎡,铺种草皮 120㎡,沥青混凝土 22808.553 ㎡,水泥混凝土 6952.302㎡,安砌侧(平、缘)石 3464.91m,四网合一光缆 33817m,新建路灯 35 座,排水沟 507.1m。(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九、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7)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岗位证书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均须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关键岗位人员指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安全 C 类证人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8)外埠进赣投标企业依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请登录)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备案名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依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按照以下查询路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路径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官网--- 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 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的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视为资审不合格。承诺失实的,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拖欠农民工资作出的行政处罚,时限指开标前 3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其他网站不予以认可。
(11)投标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123万元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业绩。投标人除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主要的施工图纸;5、主要的竣工图。该业绩必须真实有效, 业绩查询:投标企业提供 “江西住建云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的业绩查询截图和查询路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查询不到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该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指标须与所要求网站查询一致,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弄虚作假投标,其资审不合格。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系统不支持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银行转账,请各投标人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试点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上午9: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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