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6.000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请登录)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服务项目
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服务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
2.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服务项目
1、供应商须为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个月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个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05 09:00:00至2025-11-11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