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综合网信息化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6
(三)、招标内容: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局本部及机要各站点(全市12个)综合网终端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等服务。
主要包括:1、每季度一次对甲方登记在册的邮政信息网设备进行例行维护保养。2、提供系统网络、终端及终端外围设备故障快速维修服务。3、按照《上海邮政信息网代维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中的规定进行设备维护。4、协助站点装修工程配套的设备搬迁工作(费用另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运营团队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及有同类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团队。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发票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供应商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四)、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同类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实施经验至少1个。注: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两者均需提供);如无发票,则可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两者均需提供);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如缺少了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不纳入计算。。
(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的时间、方式:
网络报名: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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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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