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油漆生产线喷漆废气深度治理系统采购招标人为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漆生产线喷漆废气深度治理系统采购展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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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地点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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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生产线喷漆废气深度治理系统 |
1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加工、安装及调试; 设备加工、安装及调试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检测和通过重庆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中央大气污染专项深度治理项目专家组的验收 |
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园区内) |
本项目为中央大气污染专项深度治理项目,旨在对喷漆废气的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响项目实施的现有设备、设施的拆除、移装等,对安装场地进行适应性规整,满足项目的实施条件;②涂装废气收集系统的涂装废气收集系统的整体设计,中标人须组织专家组对施工设计方案和图纸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方可实施,专家组须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专家库内三名以上专家组成;③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的设计、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与布局;④涂装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电气控制设计和安装。通过在现有生产厂房内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喷漆生产线废气治理工艺升级为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完成项目方案的整体设计,采取“催化燃烧法”治理工艺,达到有机废气的收集治理。完成包括技术方案理论计算、图纸绘制及方案编制;设施(设备)基础承制、抽送风管道、风机、预处理、活性炭吸附箱、排气筒等全套治理设施及辅助装置的选型、采购、制作、安装、调试;⑤按《中央大气污染专项深度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完成项目各阶段资料的建档建册,并提供项目决算报告。⑥项目整体设计与施工质量应符合中央大气污染专项深度治理项目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且无条件修改和整改至满足上述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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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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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VOCS废气治理工程相关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个,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类型的需补充相关证明文件,如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技术协议等。
制造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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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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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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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所投货物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6日23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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