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嘉兴子城遗址南城墙保护加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嘉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境内,嘉兴子城遗址。
2.2建设规模:嘉兴子城遗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境内,为唐至清的州府衙署遗址,2019年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嘉兴子城遗址平面呈方形,周长约1.1千米,占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文物构成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遗存丰富,是国内古今重叠型城市中罕见的格局保存完整的子城遗址,对研究唐宋以来州府衙署制度及其格局演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现存子城谯楼及南城墙乃清光绪之物,残存城墙东西不足百余米,谯楼立于其上,坐北朝南,直面府南街,是浙江省现存为数不多的城墙上的古城楼之一。
2.3招标范围:完成嘉兴子城遗址南城墙保护加固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包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后续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等相关服务,并全力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的设计沟通工作。具体为:(1)现状勘察评估报告及维修方案(提供完整详细的各节点及断面的详图等设计图纸。)。(2)概算;
2.4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方案报批稿。
2.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3.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从业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6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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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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