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1-11 23:59
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昆明经开103北道路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路面恢复材料采购招 标公告
(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路沿石)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轨分公司承建的昆明经开103北道路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路面恢复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四局承建的昆明经开103北道路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经开区103号路北段道路(安石路至撒梅大道)段。城轨分公司昆明经开103北道路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于2023年8月15日中标,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工程造价:2.39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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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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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混凝土 |
LMHF-01 |
批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搅拌站;主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凝土试验机、钻孔取芯机、沥青含量测定仪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3、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5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规格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之日国家大型基建项目、铁路工程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两份。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且至少需要一份市政工程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2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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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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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级配碎石 |
LMHF-02 |
批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级配碎石10万吨以上,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制砂机。主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抗压强度试验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3、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 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规格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之日国家大型基建项目、铁路工程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且至少需要一份市政工程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2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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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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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沿石 |
LMHF-03 |
批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路沿石40000米以上、人行道砖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改石机、打板机、盲道板机、切割机。主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试验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3、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立缘石、平缘石、人行道砖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之日国家大型基建项目、铁路工程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且至少需要一份市政工程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2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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