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祝塘镇华昌路道路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阴市梧塍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祝塘镇华昌路道路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阴市祝塘镇华昌路
2.1.2建设规模: 祝塘镇华昌路道路环境提升工程位于江阴市祝塘镇华昌路,市政、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具体如下:1、拆除侧石约1500m,拆除混凝土路面约188㎡,拆除人行道板砖约610㎡,道路修补约250㎡,新建沥青道路约148㎡,透水砖路面79㎡,植草砖停车位约402㎡,PC砖约395㎡,花岗岩汀步约1.08㎡,侧石恢复与新建约1900m,预制砼平道牙217m,玻璃钢树篦子约89㎡,交通护栏约211.9m,穿孔铝板电箱装饰约80㎡,彩绘约60㎡,机非隔离护栏约1200m,机动、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约950㎡,地插式车挡约150根,自动识别道闸约5处等施工内容。2、路边绿化修剪及清杂,外购回填土约1700m³,营养土约114t,红枫3株,染井吉野樱4株,茶梅球6株,红花继木球3株,金森女贞45㎡,毛鹃14㎡,麦冬3182㎡,兰花三七459㎡,矮生百慕大草坪1987㎡等施工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175.01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1月29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þ自 2023年11月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þ自 2024年11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þ自 2025年8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1月6日16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7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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