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耳鼻喉科、手麻科、新生儿外科、骨一科、显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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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耳鼻喉科、手麻科、新生儿外科、骨一科、显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XBZC-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耳鼻喉科、手麻科、新生儿外科、骨一科、显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合同总金额的30%为期设备到货验收后180天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合同总金额的10%为期 年的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质保期满后经甲方再次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3、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货到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180天后解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解付。2、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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