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2025年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200000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2025年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的服务采购。
服务地点为:保定市区及各区县。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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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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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2025年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监理服务 |
- |
200000 |
保定市区及各区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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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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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保定市区及各区县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监理服务取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5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监理资质之一:
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供应商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2.1.6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房屋装修施工监理类实施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实施经验证明文件要求为:须同时提供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则还须包含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结算证明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和框架协议下对应订单/结算证明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订单和结算证明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少的为准。
2.1.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及3名监理员。
①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需为响应供应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需为响应供应商)。
③监理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及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需为响应供应商)。
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一旦发现存在兼职或重复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8供应商应承诺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1.9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障为本项目投入全部人员的安全,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2.1.10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10)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6)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4 2.3.5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产品业绩要求:2.3.8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2.6评价检测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0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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