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预估金额1014721.99元(不含税),各标包拟选取1名成交人。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设备采购及调试服务,划分2个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 (元,不含税) |
成交人数量 |
|
标包一 |
软件开发 |
924528.30 |
1 |
|
标包二 |
硬件采购及调试服务 |
90193.69 |
1 |
注: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所有标包,但不可兼中,如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均综合排名第一,则优先被推荐为预估金额高的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已被推荐为某标包的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成交候选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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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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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包一 |
软件开发 |
(一)、财政审计数据分析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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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展示 |
套 |
1 |
10566.04 |
||
|
一般公共预算 |
套 |
1 |
52075.47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套 |
1 |
26415.09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套 |
1 |
26415.09 |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套 |
1 |
26415.09 |
||
|
政府债务 |
套 |
1 |
26415.09 |
||
|
数据追踪 |
套 |
1 |
26226.42 |
||
|
审计疑点管理 |
套 |
1 |
27264.15 |
||
|
数据自动分析 |
套 |
1 |
9952.83 |
||
|
系统管理 |
套 |
1 |
9015.09 |
||
|
(二)、投资审计管理平台 |
|||||
|
建设项目管理 |
套 |
1 |
28981.13 |
||
|
审计项目管理 |
套 |
1 |
29075.47 |
||
|
建设单位管理 |
套 |
1 |
21801.89 |
||
|
招投标审计 |
套 |
1 |
202022.64 |
||
|
工程造价审计 |
套 |
1 |
91037.74 |
||
|
建设程序审计 |
套 |
1 |
91037.74 |
||
|
基础平台功能 |
套 |
1 |
30660.38 |
||
|
(三)、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平台 |
|||||
|
审计项目管理 |
套 |
1 |
9245.28 |
||
|
审计问题管理 |
套 |
1 |
48113.21 |
||
|
整改台账管理 |
套 |
1 |
56415.10 |
||
|
统计汇总 |
套 |
1 |
27547.17 |
||
|
领导查看 |
套 |
1 |
9245.28 |
||
|
阅权授予 |
套 |
1 |
18396.23 |
||
|
被审单位信息管理 |
套 |
1 |
10094.34 |
||
|
系统管理 |
套 |
1 |
10094.34 |
||
|
合计 |
924528.30 |
||||
|
标包二 |
硬件采购 |
显示设备 |
m2 |
3.9 |
20500.88 |
|
电源 |
台 |
12 |
849.56 |
||
|
接收卡 |
台 |
8 |
1061.95 |
||
|
视频控制器 |
台 |
1 |
5575.22 |
||
|
材料、配件 |
套 |
1 |
4297.35 |
||
|
电脑 |
台 |
7 |
52041.59 |
||
|
办公操作台 |
台 |
1 |
4169.03 |
||
|
调试服务 |
调试服务 |
项 |
1 |
1698.11 |
|
|
合计 |
90193.69 |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任一分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标包二: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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