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已由睢经济发投 (2024 )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 睢宁县睢城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城中村-Ⅱ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睢宁县城区。
2.2工程投资概算约为:约2700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城中村-Ⅱ标段)主要涉及汤刘(汤一组)、汤刘(汤一小区)、汤刘东区(汤二组、汤三组、汤四组)排水管网改造。
2.4招标范围: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城中村-Ⅱ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5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60日历天,包含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排水管网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书)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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