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预估金额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为244.59万元(含税)。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预估规模、采购内容、主要技术规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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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估规模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规范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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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一 |
专利 |
239.49万元 |
专利代理服务 |
关键条款:应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 |
北京(按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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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 |
软著 |
5.1万元 |
软著代理服务 |
关键条款:应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服务规范书》。 |
1.2本项目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分别为 1 个,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包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标包1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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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 |
服务描述说明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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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国内事务) |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不含官费) |
代理费包干价:承接案件委托至下发授权通知或驳回通知为止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新申请阶段费用、OA阶段费用。 |
220 |
件 |
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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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不含官费) |
代理费包干价:承接案件委托至下发授权通知或驳回通知为止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书面或口头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
10 |
件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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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申请代理费(不含官费) |
代理费包干价:承接案件委托至下发授权通知或驳回通知为止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书面或口头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
10 |
件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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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官费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 |
240 |
件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费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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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维持费 |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1-3年官费 |
42 |
件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费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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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4-6年官费 |
155 |
件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费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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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7-9年官费 |
1 |
件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费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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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10-12年官费 |
3 |
件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费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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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预审 |
自提交快速预审起至递交国知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预审未受理,则不收取此费用。 |
50 |
件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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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官方费用服务费 |
办理登记手续服务费按缴纳首年年费服务费收取,此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201 |
件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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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PCT国际事项) |
PCT检索费 |
提供国际专利检索报告 |
20 |
件 |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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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阶段代理费 |
要求优先权申请,对检索报告/书面意见或初步审查报告提供分析建议。 |
10 |
件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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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进国家评估 |
基于国际检索报告,评估专利是否具备海外布局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具备授权前景,给出是否进入国家以及进入哪些国家的建议书 |
10 |
件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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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软件著作权代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400元人民币/件(含税),软件著作权代理服务(加急通道)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元人民币/件(含税),投标单价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1.3业绩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签署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专利代理类)案例经验至少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业绩案例证明材料。
标包二: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签署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软件著作权代理类)案例经验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须提供业绩案例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或合同数量计算,业绩金额按合同或订单累计金额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名、团队成员9名。
标包二: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2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名、团队成员1名。
注: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至11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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