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一汽解放广汉基地二期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2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一汽解放四川工厂厂区内
2.3服务期限: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6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检测报告提交周期: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注: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总工期相应顺延。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2.5服务内容:
2.5.1建设规模:
利用广汉基地预留土地及现有基础设施,新建物流库房4座(含装卸货雨棚)、连接雨棚、VI导视等,并对原有建筑物、厂区道路、管网、站房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具备年产3万辆的产前零部件仓储和分拣、KD包装和发运、备品包装和存储能力的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新增建筑面积约48818.37㎡,最终建筑面积、道路面积等以竣工图为准。建安工程费用估算12625.34万元。
2.5.2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当地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相关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建筑单体的选材特点、结构类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对本项目建筑工程进行见证取样、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安装及其他检测等内容按法规要求进行检测,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
(2)本工程要求: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投标方应了解掌握建设地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法规、规定、通知等管理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投标方应事先与建设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门充分沟通,考虑本工程的检测委托要求及费用,承包单位应出具满足政府及建设单位检测需求及合格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验收要求,本标段含本工程所需全部检测内容及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应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专项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2)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等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
5)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建筑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个人简历表;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报告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 类似业绩是指工业建筑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6)合同等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若无法体现,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业绩的承诺函。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应针对本项目合理配置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其中专业检测人员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主要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人员工作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报告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6 20:00至2025-11-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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