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昆明市官渡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螺蛳湾排洪沟、海河支流广福路截洪沟、老海河)岩土勘察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螺蛳湾排洪沟、海河支流广福路截洪沟、老海河)岩土勘察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QRZ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螺蛳湾排洪沟、海河支流广福路截洪沟、老海河)岩土勘察及施工图审查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本项目预算金额:约49.03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6.28万元,二标段约15.42万元,三标段约17.33万元)
1.5项目概况:一标段:昆明市官渡区新螺蛳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设计新建DN500污水主管994米,DN600污水主管1627米,DN800污水主管777米,ND1350污水主管4195米,DN1800污水主管3231米,DN1200压力污水管20米;新建DN500雨水管560m,DN600雨水管626m,排口整治18处,河道生态修复773米,河道疏浚15315立方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862.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04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015.06万元,预备费为802.97万元,钻孔进尺米约3000米。二标段:昆明市官渡区海河支流广福路截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1.排水管网工程。新建及改造12955米DN300~DN1100雨水管道及管网配套设施,新建及修复4610米DN200~DN1600污水管道及管网配套设施。2.河道治理工程。对广福路截洪沟、五甲宝象河暗渠及明渠段进行底泥清理,治理总长度约4110米。3.调蓄系统工程。新建1座规模为300立方米/小时的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建设DN300压力管道约826米。新建调控河闸2座,修缮四甲、五甲泵站河闸两座等。项目总投资约10981.2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970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5.90万元,预备费522.92万元,钻孔进尺米约2500米。三标段:昆明市官渡区老海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项目范围内雨、污水管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改造dn300mm-dn1200mm雨、污水管30.531km,错接点改造2处,拓宽老海河0.35km,及其附属设施。(1)改造林家围、三家村、阿角村、时家湾、广福路dn300mm-dn1200mm污水管道8.57km;其中:改造dn300mm污水管4.641km;改造dn400污水管2.757km;改造dn600污水管0.068km,改造dn1000污水管

0.244km,改造dn1200污水管0.86km。(2)改造林家围C期、白得邑村、晓东幼儿园、高原明珠商贸城、永丰园dn300mm-dn1000mm雨水管道18.994km;其中:改造dn300mm雨水管4.926km;改造dn500mm雨水管8.756km;改造dn600mm雨水管4.453km;改造dn800mm雨水管0.354km;改造dn1000mm雨水管0.505km。

(3)新建时家湾DN300mm补水压力管道0.378km;改造三家村DN350mm雨水加压管道0.272km;改造云溪村污水加压管道2.317km;(4)消除老海河末端0.35cm高差0.1km,消除老海河(林家围)上下游56cm高差0.28km。(5)新建时家湾补水泵站1座,云溪村泵站改造1座,三家村泵站排出口改造,高原明珠泵站改造设置分流井1座;(6)昌宏西路与吉祥中路交叉口、昌宏西路与东聚路交叉口错接点改造,共2处。(7)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11353.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973.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38.47万元,预备费为840.99万元,钻孔进尺米约4000米。

1.6采购需求: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项目的岩土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査及相关报批、审批、备案手续,并出具岩土勘察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査合格书。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1.7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1.8服务期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对符合审查条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地质勘察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1.9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辖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10质量标准:各项服务及成果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岩土勘察与施工图审查的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与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能通过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与备案。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成交)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磋商。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①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

一个单位被推荐为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即为评审

顺序)推荐前1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仍为有效投标人,但不再

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②评审顺序按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核的财务审核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未缴纳税收,提供书面说明)。

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审查业务范围须包含勘察二类资质、市政设计一类(排水工程),且在有效期内。

三标段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审查业务范围须包含勘察二类资质、市政设计二类(排水工程),且在有效期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

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2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