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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公司2026-2027年一般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公司2026-2027年一般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框架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负责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境内油气长输管道及站场(阀室)。西北公司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控制招标成本,提升采购效率,扎实推进集约化招标,在保证国家重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的情况,引入更多承包商逐步进入国家管网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培育更多专业、可靠的战略合作伙伴,确保输油(输气)站场(阀室)生产类项目健康有序高效推进,西北公司拟对所辖区域内2026-2027年一般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框架招标。

采购估算额:4600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标段一1200万元、标段二1200万元、标段三1200万元、标段四1000万元。预估采购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工作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算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西北公司所辖区域内站场(阀室)新建、改扩建工程(含新增天然气上/下载点项目)、站场(阀室)维修、改造工程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仪表自动化及通信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等。

2.3 框架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在本框架项目服务期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估算金额的115%时,不再授予项目;在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估算金额的95%,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服务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且实际采购总金额不能超过估算金额的115%。

框架服务期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述要求,则本框架终止使用。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标的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算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框架执行过程中,结合每个标段费用使用情况,采购金额总额可在四个标段之间统筹调配使用。

标段名称

标的估算金额

(万元)

确定中标人数量

服务区域

备注

标段一

1200

2名

银川分公司所辖站场(阀室)

宁夏自治区

标段二

1200

2名

西安分公司所辖站场(阀室)

陕西省、甘肃省庆阳市

标段三

1200

2名

山西分公司所辖站场(阀室)

山西省

标段四

1000

2名

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站场(阀室)

内蒙古自治区

每个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投标人可根据标段服务区域、本单位人员设备等资源配备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兼投不兼中)。

2.5 标段中份额分配及任务书下达原则

(1)原则上,同一标段已发生的采购金额中,第一名中标人基准占比约55%,第二名中标人基准占比约45%。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项目发生情况为准,基准占比不作为最终履约的绝对依据。

(2)在框架协议履约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框架标段份额使用情况、中标人的实际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标段间的标的金额以及同一标段中中标人份额占比进行调整。

(3)框架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不得无理由拒绝承接项目;若拒绝承接项目一次,则核减该中标人当前剩余协议份额的50%(剩余份额=框架预估总额×中标人份额基准占比-已获金额);拒绝承接项目两次,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范》进行处理,并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中标人(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

(4)框架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若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名单,限制其参与西北公司范围内的采购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中标人(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

(5)任务书下达原则:使用单位优先选择标段第一名中标人,使用过程中根据中标人履约能力、服务质量和履约行为灵活选择,使用单位根据任务量合理分配任务,确保设计任务有序推进。当中标人份额预警时,使用单位应及时调整任务量。

2.6 服务地点

西北公司辖区内各项目施工现场。

2.7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西北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实施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项目管理中心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为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负责框架中标人份额分配及管理。

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由各所属单位等框架使用单位,根据采购需求与资金来源,确定合同签约主体,与框架中标人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及验收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GA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油气管道或油气站场(或储气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中标通知书金额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6)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人员要求

投标人配置1名管理人员,负责框架执行的统筹管理,与招标人对接框架下子合同项目执行相关事宜、协调处理执行过程及项目结算相关问题。投标人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三个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登录)

(2)须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油气管道或油气站场(或储气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劳务分包项目为无效执业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能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2)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在担任本框架招标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技术负责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油气管道或油气站场(或储气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劳务分包项目为无效执业业绩。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2)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3安全负责人须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后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将设置评分项,评审内容有资质、业绩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请自行配置相关人员。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时以上人员不得更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特殊情形除外(如人员死亡、重病、调离或辞职、违法违规被停止执业等无法履行职责)。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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