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餐服务2.采购项目编号:JLZCX******** 3.采购项目属性:服务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项目分包数量:1个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采购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采购需求简述 最高投标限价 框架协议期限 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餐服务 餐饮服务 (本项目为固定价格,其他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填写:响应固定价格)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月15日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行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4)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5)投标申请人应按照#****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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