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眩晕中心、睡眠中心建设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最高限价:4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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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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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HX202511001-1 |
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眩晕中心、睡眠中心建设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2200000.00 |
2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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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HX202511001-2 |
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眩晕中心、睡眠中心建设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1900000.00 |
19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人民医院;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眩晕中心建设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标段:睡眠中心建设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完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拟投设备)或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做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9、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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