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南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南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阜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阜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阜南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在阜南县15个乡镇32个行政村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面积1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设备、首部枢纽、过滤系统、施肥装置、田间灌溉管网、水肥调控系统等。
2.3交货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货物清单。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新村镇、段郢乡、柴集镇、田集镇、公桥乡、王堰镇、王店孜乡、许堂乡。二标段:焦陂镇、鹿城镇、朱寨镇、王化镇、黄岗镇、柳沟镇、苗集镇。
2.6合同估算价:3492.028908万元,其中一标段:1897.326645万元,二标段:1594.702263万元。
2.7其他: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指:/。(说明:可通过价格或设备性能等条件界定类似项目,应与招标项目相匹配)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代理经销商投标的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4.1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4.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4.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5其他: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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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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