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日期: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
项目名称:潍柴高新园区油库改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我公司对潍柴高新园区油库改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在潍柴高新工业园北区,新建3个50m3柴油罐、1170㎡丙类库及50㎡值班室,迁移现有两台加油机至新建油罐区,新建柴油罐采用内置潜油泵结构,管道直连现有输油管道。项目建成后,满足园区柴油供给及各类丙类危化品、化工品等物料合规存放,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升级。结合项目情况,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进行评审,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进行设计,并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出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评审意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验收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应至少为三人。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乙方需到现场进行勘查。报告中出现的签字、盖章等应皆为原件。出具的报告须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法律法规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23:00。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职业卫生师资格证(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否则须另提供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其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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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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