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
1.2招标人: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占用长江岸线726米,建有7万吨长江泊位2个,1万吨长江泊位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10台40吨门机,1台装船机;六助港港池岸线517米,建有1000吨级泊位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5台25吨门机。本工程在码头结构和等级、设计船型、用地范围等均保持不变的条件下,拟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建设专业化输送系统港池装船系统、散货堆场和配套设施,实现绿色低碳化、基础设施数字化、作业流程自动化、管控系统智能化。现拟对该改造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地试验室验收服务、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测、交工质量核验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质量监督回访检测。(具体以质监部门要求为准)
2.2招标预算(元):¥1950000元(含税)
2.3最高投标限价(元):本项目检测费用采用标准单价折扣系数报价,设定折扣系数最高上限为《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文附件)各分项单价的8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在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成之日止。
2.5服务地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检测服务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1号)、《江苏省水运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3号)、《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通知或文件发布实施,应按新的通知或文件执行,下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规字〔2025〕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文件以及靖江市/泰州市相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核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材料类和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水运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检测或中间过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检测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未体现相关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上述业绩相关数据及内容。
(4)主要人员要求:(4-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内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水运材料或水运地基或水运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过水运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4-2)拟派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内的其他职务)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两项证书专业相加须同时包含水运结构、水运地基、水运材料专业),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过水运工程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4-3)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2025年6-2025年8月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拟派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另须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合同未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或其他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相关数据及内容。
(5)其他要求: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如果有上述情形的投标人中标,后期也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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