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抚宁水务项目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编号:WKZ)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简要说明:抚宁水务项目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
2.2招标范围: 抚宁水务项目诉讼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包括一审、二审诉讼代理及判决结果委托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申请强制执行满一年之日止。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中国中冶)不存在利益冲突;
5)投标人不得存在同时代理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中国中冶)的重大案件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情形;
7)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
②投标人拟派总负责律师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验,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相关类型案件(标的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特许经营模式、基础设施投资、行政诉讼、工程建设施工争议解决)代理业绩不少于3个;
③投标人拟派主要负责律师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相关类型案件(标的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特许经营模式、基础设施投资、行政诉讼、工程建设施工争议解决)代理业绩不少于3个;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律师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1个相关类型案件(特许经营模式、基础设施投资、行政诉讼、工程建设施工争议解决)代理业绩。
注:律师具有法院法官审判工作履历的,其法院法官审判工作履历年限视同上述执业经验年限。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2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