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盛达精细化工新材料科创中试基地(一期)——1 #楼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2.2建设地点: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路北盛达科技产业园(西区)
2.3项目概况:1#中试车间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7028.94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2040916.11元,内容为:升级改造1000㎡小试研发实验室和5000㎡工艺放大实验室,包括实验室基础建设、装修以及相关通用基础实验设施设备采购等。
2.4招标内容:(1)施工内容包括实验室基础建设、装修;(2)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反应设备、公用工程、冷凝器、计量罐、接收罐、过滤装置、烘干机、物料泵/秤、尾气吸收系统、纯水系统、真空系统、分析实验设备、安全环保等设备及其配套部件采购及安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遗文件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项目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且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的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近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证明)扫描件)。
3.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23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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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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