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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工程编号

 YZSF

工程名称

 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广陵大桥

工程规模

 新增桥下DN315PE管悬吊管约3000m,同步改造桥上雨水口以及侧分带流槽;配套建设2座雨水事故池和1座集水池及d600-800钢筋混凝土管重力管道约 178.3m、D114x4钢管压力管道约560m等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5110003001001

 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648.62

 2025-11-1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1-06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06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1-1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5]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广陵大桥,不涉及新增用地
    2.1.2 工程规模:新增桥下DN315PE管悬吊管约3000m,同步改造桥上雨水口以及侧分带流槽;配套建设2座雨水事故池和1座集水池及d600-800钢筋混凝土管重力管道约178.3m、D114x4钢管压力管道约560m等
    2.1.3 合同估算价:648.6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3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广陵大桥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3年11月0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11月0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08月0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1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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