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辅助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项目规模:为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辅助提供技术服务。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业务类别:服务类
1.6资金来源:自筹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9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10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10.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1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4)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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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6%)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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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辅助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惠东) |
DF-F-25-10-14-02-01 |
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辅助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惠东) |
144.00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的,合计3个标包,不同标的之间可兼投不得兼中;标的1、标的3项目信息详见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公告。
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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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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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州市鸿业电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网络建设工程及管线工程辅助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惠东) |
协助完成惠东的网络工程、管道工程,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技术支持服务:为新建小区配套、新建管道、网络迭代与改造、政企业务接入、主干网扩容、市政道路迁改、三线整治等工程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运维技术保障服务:提供日常网络与管道设施的技术维护、故障排查、紧急抢修及性能优化服务。 3.其他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及配套技术支持工作。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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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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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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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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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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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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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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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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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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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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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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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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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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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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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含10kV及以下)【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
标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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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报价截止日之前36个月内具有同类(同类是指:通信专业分包、通信施工劳务、通信技术服务、线路整治类、管道建设类项目)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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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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