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及节水型企业申报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1122896、SXZB-2510322711JNF322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及节水型企业申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1122896、SXZB-2510322711JNF3227/01),已由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党总支(扩大)会议纪要[2025]第3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及节水型企业申报。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合同签订、资料收集齐全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并向当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送审。2、审查通过后,15 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并取得当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批复文件。4、具备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条件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报告》并向审批部门报送并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2.合同签订之日,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成功完成节水型企业申报。
2.3 服务地点: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备水工环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二者不能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注: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06 17:30至2025-11-10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