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900.00元
最高限价:127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清单
服务期:15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或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以来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会计师资质证书);
2)、也可提供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或承诺函;
2)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次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将查询信息报送评委会(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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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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