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年(预估)。
采购内容:择优入围1家食堂食材供应商(本项目不分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按中标顺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时,由备选供应商根据评审排序名次按顺位接替。)供应内容包括:面粉、大米、部分杂粮、食用油、肉食类、果蔬类、副食类、禽蛋类、调料类、豆制品类、杂品类等,具体内容数量以采购单位所需实际用量为准,本次采购以下浮率报价;服务期2年(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需求)。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具有跟本项目相关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详见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须知:
(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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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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