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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zjg24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及“污泥集中处置”类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位于东风河以东,红旗河以南地块,占地约30亩。为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现需采购专业的环评服务机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责取得如皋市数据局的正式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登记注册。(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页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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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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