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国际公司2025年人力资源系统扩容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服务内容:新建亚太/中东/澳门/欧洲的人力共享SSC,干部管理,功能新增及迭代等。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系统平台功能的开发及部署运营。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暂行)》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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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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