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废旧物资回收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由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巩义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废旧物资回收项目二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巩国资
2.3招标内容:
二标段:选聘报废机动车回收3家,主要负责有关单位报废机动车回收(主要包含:各类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规范性标准;
2.5服务期限:2年
2.6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及具备符合规定的报废机动车拆解、存储的场地证明(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7日09:00至2025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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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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