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已由以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项目业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
2.2项目概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绿色能源强省战略部署,为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统筹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等通知要求,开展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昆明市寻甸县)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三个项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优选项目业主。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总装机3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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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容量 (万千瓦) |
场地中心坐标 |
估算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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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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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 |
3 |
102.8917 |
25.6175 |
12000 |
2.4实施时间:
(1)建设期:签订合同后1.5个月内开工建设,6个月建成并完成并网。
(2)经营期限:共25年。
2.5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达到现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1第一标段:龙泉村、白栎村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业主招标(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新能源建设经验,履约情况较好,具备投资开发建设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按成立后年份提交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相关违规事项。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0:00时至2025年月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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