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5,35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哈肇公路至鹤大公路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5,353.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哈肇公路至鹤大公路养护工程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2,055,353.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哈肇公路至鹤大公路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哈肇公路至鹤大公路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企相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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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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