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谈判方式,对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武汉市江汉区大兴第一实验学校(福星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七标段消防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266.37㎡,总建筑面积28884.91㎡,地上建筑面积17412.00㎡,地下建筑面积11472.91㎡,容积率0.96,建筑密度60.48%。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3个(地上2个、地下23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5层小学教学楼,报告厅、风雨操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园建等工程
2.3项目建设工期:满足招标人的工期节点要求
2.4招标范围:武汉市江汉区大兴第一实验学校(福星校区)一期小学部分室外消防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余方弃置、室外消防管安装、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检查井施工、地上消防喷淋系统、地上消火栓系统、地上消防电配线配管、地上消防电桥架、地上消防电、地上消防消控制室主机安装、一期报警系统调试、地下室配线配管、地下室控制电缆安装、地下室消防模块安装、地下室消防喷淋系统、地下室泵房消火栓灭火系统等。详见招标清单与图纸。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本项目混凝土、钢筋、砂浆、ALC装配式隔墙、门窗,砌体由招标人提供,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除塔吊与施工电梯外的所有机械由投标人承担。
(提示:例如交通运输、主要工程量、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亏损状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如有)。
3.1.4信誉要求:无事故证明或同类征信证明(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等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3.1.5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施工(如有),并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件。
3.2其他要求:
3.2.1有效的安许证、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三标一规范)认证证书(如有)。
3.2.2授权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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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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