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GC[GK]********-1 项目名称###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元 采购包1###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1(项) 否 1、按照《福建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入海河口整治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水计财〔2020〕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规划报告。2、在收集规划范围内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社会经济、水利设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相关规划等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流域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等系列规划。3、###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需通#****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市人民政府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需#****局及省水利厅提交包括规划文本、空间数据、图册等三大类成果。 1,5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提交送审稿;技术审查后 30 天内提交修订稿(报批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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