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自助设备清装钞(卡)服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CGXM4119992(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2028年现金自助设备装清钞(卡)服务外包
(四)服务地点:郑州市
(五)服务范围: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周期内纳入外包范围的离行式自助网点和在行式自助设备的运营服务,包括自助设备装清钞(卡)、自助银行日常维护及自助设备运行监控,其中自助设备运行监控为除洛阳以外的全辖范围。
(六)服务数量:约170台(在行123台、离行47台),后期根据具体服务数量,据实结算;
(七)服务期限:三年
(八)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九)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承诺与拟派服务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为其缴纳社保。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在ldquo;信用中国rdquo;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12.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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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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