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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06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0 13:20:00

1.询价条件

现我单位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建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代理服务进行询价,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案涉项目为佛山市汾江南路延线(澜石路至裕和路段)北岸主体工程。该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实际竣工,2021年6月30日办理五方竣工验收。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建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结算存在较大争议。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诉讼代理服务,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详见附件一。

2.2.2.服务时间:一审、二审、再审(如有)。

2.2.3.服务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

3.2.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服务业绩要求:报价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报价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报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报价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报价;系统预警的均不得参与报价。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1月6日15时00分至 2025年11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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